目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的主要职责为:为我市科技发展提供相关服务,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研究服务;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科技咨询、培训、服务等相关社会服务;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承担农村科技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承办科技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76年5月,是桂林市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编制,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内设农业室、工业室、知识产权咨询中心、办公室、财务室等五个下属部门。
第二部分: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102.03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182.42万元相比,减少80.39万元,下降44.0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47万元,下降30.6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5、经营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6、其他收入33.4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09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科室上缴收入减。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5.5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58万元,增长1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17.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6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5.22万元,下降35.6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10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运行及机构运行、资福利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1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与2022年度决算数23.93万元相比,减少17.72万元,下降74.05%,主要原因是:调标减少社保缴纳基数。
3、卫生和健康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与2022年度决算数7.68万元相比,减少7.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调标减少医保缴纳的科目。
4、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2022年度决算数9.46万元相比,减少9.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积金缴纳的减少。
5、结余分配万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7.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余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47万元,下降30.69%。其中:基本支出66.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55万元,支出决算为6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6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6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35万元,支出决算为6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21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100%。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3年度单位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涉及财政资金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1个项目得分59.74分,自评等级评定为四等;1个项目得分62.45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开展不够及时;二是支付进度没有跟上。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把控项目时间;二是按时完成支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自动化技术研究所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