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规〔2022〕10号)精神,加大力度推进桂林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速产业链与创新链双向融合,根据《桂林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市科规〔2023〕2号)文件规定,经过高校初审,目前申报补助经费的共有22位企业科技特派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桂林市科技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市科技局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