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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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5:21:00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

根据要求,现将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列入主题教育集中学习计划,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把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2023年全体党员干部必学内容,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一网通办”水平,积极推进提升全市全程网办率和电子证照关联率相关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科技计划项目审批”实现“跨省通办”,全程实现“无纸化、零见面、零材料、零跑动”,承诺办结时限由130个工作日缩短至60个工作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查询”实现即办件。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支撑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的意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核心位置,突出科技创新工作在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要作用。建立桂林市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科技资源统筹等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列入决定修改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开展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科研诚信法治建设。

(四)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每年部门预算,2023年聘请法律顾问1人,全年开展了法律咨询服务、规范性文件审核、合法性审查、法律讲座等工作,为提前防范和有效化解法律风险提供了保障。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确保科技领域重大方针、决策部署和改革创新举措的贯彻实施。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听取法律顾问及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严格实行党组书记、局长末位表态制,确保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编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上报,通过科技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自觉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机关部门监督和检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定期更新门户网站的科技管理、财政预决算、办事指南(包括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科技进步奖评等信息)、公开目录等。设置举报信箱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电子信箱、投诉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公众咨询、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通过开展创城惠民活动,组织法律顾问深入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等法律专题讲座和法律咨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报送、分析研判、分流化解、督查回访等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氛围。2023年我局受理信访案件4件,已办结4件。

(七)创新创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不断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秩序。推进科技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保护的法治建设,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重点事项获得自治区专项督查肯定。

一是建立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开展清单制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全市科技创新水平有效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9.66亿元,同比增长23%,投入强度0.81%,同比提高0.12个百分点。二是组织我市各有关单位共争取自治区科技项目立项756项,到位资助金额约2.42亿元,连续3年争取自治区科技资金超2亿元。下达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209项。通过科技项目持续实施,获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44项,创近10年新高。三是贯彻落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要求,强化科技项目支撑,“城市蓝绿空间生态涵养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3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桂林落地实施。完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桂林可持续发展目标本地化示范项目”。四是支持科技人才服务地方发展。开展“科技强企、人才支撑”大行动,持续实施第三批“百名博士进百企”行动,累计推动275名博士人才服务146家企业;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50名一对一服务企业。五是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桂林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安排奖补资金1796万元,奖励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定期召开普法学习会,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全年科技管理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推动落实,形成各部门负责具体,层层落实、科室联动的机制,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落实年度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提升科技部门工作人员法治素质,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科技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教育学习制度,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题学习和领导干部普法学习、党风廉政教育学习等干部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国家安全日主题展览,观看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益宣传片,不断加强国家安全意识。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国家安全教育成果展、收看国家安全教育视频,参加民法典培训、“全国网络普法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培训班。

三是建立健全部门、地方协同机制,加强科技创新法律宣传与落实。全局以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科技管理服务、普法宣传为重点,把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次走访调研,宣讲政策,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编制和发放《创新奖励政策汇编》《桂林市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四张清单”》,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氛围。组织普法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四是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和走访调研企业、深入社区和乡村,向社会公布我市科技管理政策、普法宣传知识等内容,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我市科技管理相关政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修订)》《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科技改革、推动发展,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统筹谋划,主动作为,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与年度科技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科室协同配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面,扎实推进全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结合桂林科技工作实际和发展,推动出台专项政策,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调研、听取专家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支撑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遵守党组书记、局长末位表态制。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带头学习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安排,顺利完成《〈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责任分工方案》《2023年桂林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的任务指标。

三、存在的不足

科技创新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法律意识仍然薄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持续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认真对照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统筹立改废。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范围,确保应审必审,规范出具审查意见,并及时备案。持续组织对行政法规性文件进行清理,做到应废尽废、应改立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公示,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落实和实施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5%以上。推动出台《桂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企业研发经费财政奖补,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多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振兴,创新引领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五、其它报告内容

按照《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工作任务部署,我局已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