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开展学规学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购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并将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等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学习。
(二)统筹抓好新兴领域立法工作
2024年,抓好新兴领域立法工作,出台《桂林市创新联合体认定与管理办法》《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完善科技管理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机制,即:先由各业务科室初审,再提交我局的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科,由专人进行综合性审核、审查,并请广西银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出具专业审查意见,最后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本年度出台有关文件均按照以上流程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桂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在我局官网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正式印发后在官网上公开发布上述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升科技管理效能
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依法公开制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件年度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情况。根据桂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我局会在桂林市科技计划项目正式立项前向全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我局每周二在官网上对验收项目的验收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认真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局2024年需要普法的内容有7项,2024年制定的涉及企事业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有2项,由我局起草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项。目前均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发布相关文件内容。制作《创新激励政策汇编》在开展调研服务时赠送给企业,并积极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在宪法宣传周到桂林理工大学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邀请广西银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真理开展宪法知识讲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学法用法亲自抓、亲自管,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按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在全局上下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升科技管理部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对法治工作重点任务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多方意见,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提交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
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学习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够,科技创新法律能力仍需深化,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法律意识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机制创新、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合同的拟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还没有形成完备的处理异常项目的体制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无法正常执行需执行法律程序时,还要进一步探索妥善的处理方式。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科技管理人员队伍的法治业务水平,把推进法治建设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法治氛围,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提高科技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对学规学法的重视程度,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健全学规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实现全覆盖,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咨询法律顾问,结合自治区科技厅、其他地市做法及我市科技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处理异常项目的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处理异常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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